张丽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六号新华楼10楼1门103号,证号为:唐山市房权证开平区(私)字第2441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证号为:编号30108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丽华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