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翠霞、张加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紫荆花苑112楼3门204号,证号为:冀(2021)开平区不动产权第000442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翠霞、张加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