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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注销东马各庄杨宝明2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12-12 13:43:38

依据开平区越河镇东马各庄、西马各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选择按比例置换与作价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分局将依法对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逾期我分局将直接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姓名坐落证号
1杨宝明越河镇东马各庄村唐山农宅越字集用(2003)字第19-305号
2杨宝明越河镇东马各庄村唐山农宅越字集用(2003)字第19-222号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