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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王淑霞)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11-21 09:11:1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__9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动产交易大厅不动产科室

联系方式:0315-525993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淑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开平区西新苑307-4-502

土地使用证:2009-6907、唐山市房权证开平区(私)字第16703号

张淑女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