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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郭俊祥 潘凤霞)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11-12 15:13:55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唐开农宅越字集用(2003)字第24-063号

郭俊祥、潘凤霞

宅基地

开平区越河镇东刘屯村

2018)冀0214406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