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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杨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09-09 16:19:53

近日,我中心接到杨欢换发开平区新城区东新苑204-2-2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谢淑芬于2008年8月27日继承该不动产,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谢淑芬于2008年9月12日将该不动产转让给杨欢,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区不动产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杨欢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