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陈丽娟因继承被继承人李增黑的遗产,于2024年8月29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陈丽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开平区河联园小区510-2-704(唐山市东出入口已搬迁28户居民安置协议书--按比例置换(方案二)【2013】第拆协字(2009)第1--003号)处不动产的一半份额是被继承人李增黑的遗产。被继承人李增黑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其死亡,长女李斌、长子李嘉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配偶陈丽娟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陈丽娟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