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计付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栗园镇沈庄,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集用(2010)字第174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沈计付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