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冬春荣因继承被继承人吕子富的遗产,于2024年8月23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冬春荣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开平区四街小区8排1号,拆迁(回迁安置协议书)所得开平区石城雅居小区304-1-602处不动产的一半份额是被继承人吕子富的遗产。被继承人吕子富的父亲和母亲均先于其死亡,长女吕霞、次子吕勇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配偶冬春荣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冬春荣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