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忠 李培荣)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08-20 14:58:35
近日,我中心接到张忠、李培荣换发开平新苑西路瑞景花园109-6-2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王立国、代宝艳于2008年11月26日将上述不动产转让给张忠、李培荣,双方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区不动产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忠、李培荣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