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新城区东新苑106-3-102,证号为:冀(2019)开平区不动产权第00049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越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