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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王春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06-26 15:05:06

我中心接到王春梅换发开平区马砖小区增华银行楼2-2-301不动产权证书的申请。经查,雷文强、张振英于2003年9月10日将该不动产转让给王宝全、王春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王宝全、王春梅于2012年4月23日将该不动产析产给王春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并未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让,对此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开平区不动产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王春梅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