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香琴、刘硕全(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栗园镇刘官屯村北大街4排13号,土地证号为:唐开农宅栗字(2003)14-12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孙香琴、刘硕全(已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