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开平区洼里镇古楼庄村西新街31号,证号为:唐开农宅洼字(2003)01-31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国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