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伟因继承被继承人李淑玲的遗产,于2024年6月5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孙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开平区税东里302-1-101【不动产权证号:唐(2017)开平区不动产权第311089449号】处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淑玲的遗产。被继承人李淑玲的父亲、母亲及配偶均先于其死亡,上述遗产由其儿子孙伟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孙伟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