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务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遗失声明和注销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分局将依法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注销。如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逾期我分局将直接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1
税务庄街道办事处
税务庄办事处西侧
00520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