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华、何兰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洼里乡娄子庄村,证号为148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郭晓华、何兰英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