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沈广利因继承被继承人李长荣的遗产,于2024年4月8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沈广利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开平东山振兴13-13【证号:冀(2021)开平区不动产权第0007747号】处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长荣的遗产。被继承人李长荣的父亲和母亲及配偶均先于其死亡,长女沈丽杰、次女沈丽梅均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长子沈广利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沈广利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