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左凤英因继承被继承人杨淑香的遗产,于2024年4月7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左凤英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开平区东山小区柏西楼1-1-203【土地证号:冀唐国用(2000)字第97784号】处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杨淑香的遗产。被继承人杨淑香的父亲和母亲及配偶均先于其死亡,长子左春发、次子左春林、三子左春飚、长女左俊英均自愿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其次女左凤英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左凤英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