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民政局《关于落实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唐财社〔2017〕10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推动养老机构有序快速发展,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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